赵工的个人空间(玩主)


业余爱好部分转专业技术部分


 社会闲谈

首页 > 业余爱好 > 社会闲谈 > 老而不死是为贼
老而不死是为贼

这可不是我说的,而是圣人说的,孔圣人,语出《论语·宪问》。有人会说这是断章取义,前面还有一部分,确实如此。原文是:“原壤夷俟。子曰:‘幼而不孙弟,长而无述焉,老而不死是为贼!’以杖叩其胫。”后人对这句话进行了解释:原壤叉开双腿坐着等待孔子。孔子骂他说:“年幼的时候,你不讲孝悌,长大了又没有什么可说的成就,老而不死,真是害人虫。”说着,用手杖敲他的小腿。随着《论语》被官方推崇而广泛流传,后来这句话就成了责骂老而无德行者的话,民间有“老不死的”这种骂人的话,而评书中有骂人“老贼”,其实都源于此。

资料上说,原壤是与孔子同时代的鲁国人,是孔子的老相识。年龄差多少,并不清楚。只看论语的叙述,不过是“叉开双腿坐着”等待孔子,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,至少比现代靓女“叉开双腿坐着”更无关紧要,不知怎么就会受到这样的责骂,并“恶名远播”,大惑不解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中还有一篇叙述: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,其母死,夫子助之沐椁。原壤登木曰:“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。”歌曰:“狸首之斑然,执女手之卷然。”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。从者曰,“子未可以已乎?”夫子曰:“丘闻之,亲者毋失其为亲也,故者毋失其为故也。”有人翻译为:孔子的老相识有叫原壤的,他的母亲去世了,孔子帮他清洗棺木。原壤噔噔地敲击着棺木道:“我很久未唱歌抒怀了。”唱道:“斑白的狸猫之首,牵着你柔软的手。”孔子装作没听见而走开。随从的人问:“先生不可以使他停止(唱)吗?”孔子道:“据我所知,未失去的亲人才是亲人,未失去的老相识才是老相识。”

这种或者是一种“不孝”的罪证,但书中并未给出其母亲的年龄。中原地区风俗,现在还有一种为“喜丧”,即到了一定年龄,属于“寿终正寝”,是生命的正常现象,丧事被当作喜事来办,至少有一定的“喜事”因素在里面,包括歌舞之类,实际上就成了一种“party”。现在,中原一些农村地区的葬礼,还是能见到演出的,至少有鼓乐,甚至有歌舞。在现在非洲的一些民族习俗上,也能看到这种现象,如前不久举行的曼德拉葬礼,就很热闹,载歌载舞。如果从这种角度看,这也是一种正常现象,并不是什么“大逆不道”,不知孔老夫子为何会如此不满。我们能看到的关于原壤的“罪行”也只有这些了,希望“专家”能够多多挖掘一些,让我们恨得起来,不然,如果按这样的标准,世上不知多少人要被骂“老而不死是为贼”了,“老贼”也就太多了。

如果仔细分析语句的含义,就更感觉奇怪了。贼,古代的原始字义是指劫掠财物的戎人,戎是上古西域的一个民族,大概是游猎民族吧,经常侵扰已经定居从事农耕的华夏民族,抢走财物,使受到损害的家庭或族群家徒四壁、一贫如洗。但看原壤的“罪行”,并没有在财物上使谁受到损失,最多只是“行为乖张不入流”,怎么会被骂为“贼”呢?没有害人怎么会是“害人虫”,只有那些损害了他人的生活,使人家破人亡无以为生的人(包括老人)才能被认为是“贼”,因为作恶害人了,才会被人咒骂的。所以,《论语》和《礼记》的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,肯定是另有原因。

现代的儒学“大师”很愿意“诠释”《论语》(包括其他“经典”)以使其符合现代的理念,有时反而弄得不伦不类,贻笑大方。其实,这也是古已有之,只要奉为了“经典”,就是亘古不变要历代传承的绝对真理,不能允许任何质疑和否定,不承认有“历史局限性”。很多记述,如果按历史的观点来解释,本来是很容易讲通的,但这样就会让上古不再是“盛世”和“明君”,孔子也不再“高大上”而走下了神坛,“儒”也就不再能成为“教”,只能在现代社会被“边缘化”了,不再能想“一统”意识形态了。

如果按“历史”的观点,我认为,孔子其实正是在为“老而不死是为贼”的这种古已有之的说法加以注解,这应当是当时流传在社会上的一种被广泛认知的说辞。到了孔子的时代,被认为应当“加以注解”而避免被“误读”,甚至要纠正这种习俗和认知,所以给加上“幼而不孙弟,长而无述焉”的“罪证”。

在古代社会,应该说是上古时期,因为生产力低下,一个家族一个族群掌握的资财仅够满足其基本需求,所剩极少,无能力养活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,到了无法劳作后往往要离开家庭或族群,避免带来负担让后代也难以生存。一些民族或一些地域,类似风俗持续了很久,有的是单独住在半地下的屋中,也就是活人的墓,定期由家人送来饮食,等死。至于何时最终改变了这种风俗,好像并没人做过考证,因为“儒学专家”们并不承认存在过这种风俗,那是炎黄尧舜时期的盛世,后世楷模。但我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,说某朝代时老人到了一定年龄都要单独住在破烂的小屋中等死,这时蛮夷外邦送来一只罕见的动物,皇帝及大臣们面面相觑而不知为何物,然后发榜给全体国民识别,一个给老人送食物的儿子把这件事说给老人听了,老人按其描述猜出了(好像是大耗子),说应拿大猫来验证,为国家挽回了颜面。皇帝很高兴,问清来由,认为老人虽然没有了劳动能力,但积累的见识和经验非常有用,然后下令老人都应一直住在家中。

小时候,家长讲这种故事,实际上是一种“孝道”的教育,讲赡养老人的意义。我其实一直怀疑这种故事的真实性的,太传奇,但也承认很通俗易懂,像很多童话故事那样。人,是一种社会性动物,所以从小就要教育孩子懂得基本的社会规范,教育的方式主要有两种,一种是圣人言语,像《论语》,要死记硬背教条,全盘接受,不能问为什么;还有一种是童话故事、民间传说之类,用故事的形式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,用委婉的方式告诉你应怎么样或为什么这样。其实,像《论语》《圣经》《古兰经》等都是兼而有之的,但教条是核心,是骨,故事是使其丰满的肉,当然《论语》的肉少些。

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,理性思辨能力还有限,还无法从理性角度完整推导出所需要的社会规范,往往更需要“教条”,以“祖训”“圣人言语”的形式把这种规范刻画到族群中每个人的心里,宗教及其教义在其中扮演了很重要的作用。就是在现代社会,一些研究者也只是把部分社会规范理性化,使其脱离了宗教等教条,但“圣人言语”形式的教诲还是普遍存在的,很多方面还有“不可替代”的作用,比如“孝道”方面。

我们知道,其实在除人之外的动物界,并不存在“孝道”问题。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,其实很多行为都是与其他动物一致的,包括饮食、“爱情”、生育等等,并不独特,但“孝道”却很独特,是其他动物(包括灵长类动物)所没有的,所以这是“人道主义”,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产生的,而其表现形式也与社会的发展情况相适应的,而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。中国有一种说法是“百善孝为先”,那么这个“善”就应指的是“人道”,与兽有别的行为。

其他动物(包括人类早期),生命基本的主题只有两个,一种是活下来,一种是生育后代,即生存和繁衍。在这种情形下,如果一个动物个体,已丧失了自己获取食物的能力,又失去了繁衍后代的能力,其生命其实已没有了意义,基本就应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消失了,或者变成猎食者的美餐,而想获得族群的供养是不可能的。其实,不仅是老弱者,还包括天生残疾者,都是被这样对待的,其中包括很多社会性的动物,如猴、黑猩猩等。这是动物界的丛林法则。

后来,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,特别是农业畜牧业的发展,获得了足够的可以随时取用的食物来源,还常常有了一定的剩余,也就有了能力使不直接从事劳动生产的人活下来,也就是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更加注重了培育社会结构及家族亲情,甚至出现了专门负责这方面的“专业人士”,这时就有了“礼”,这并不是现在“礼节”的意思,而是古代“社会秩序及规范”的意思。当时情况下,虽然生产有了剩余,但还不能够使老弱病残者都获得很好照顾(其实到了今天这个社会也是这样),那么优选者就是老者了。这当然并不仅是因为“人人都会老”,还有更深刻的社会经济因素,看世界上各个民族,最注重“孝道”的是已有数千年农耕传统的中国。

西方文明的起源是地中海的贸易,商业传统很深厚,所以注重的是合约和信用,个人的决策及判断力很重要,往往是没有亲缘关系的人之间合作,虽然也有家族企业,但基本都是一两代以内,很快就淡出了。因为贸易风险很高,兴盛很快衰落也很快,甚至一个人的一生中就可能遇到几次。与此不同,华夏民族自古就是靠农耕起源和兴盛的,农耕的特点是节奏缓慢,很难通过农耕使一个人快速致富,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下,一个家族往往要通过几代人的努力,慢慢积蓄力量,所以家族的继承及凝聚力才是兴盛的关键,个人的能力往往是次要的,个体脱离家族很难生存。农耕最主要的基础是土地,在人口到了一定密度下,就基本没有了无主的荒地供开垦(只有大规模战乱后才出现大量无主土地),一个人要想在农耕社会生存只能仰仗上一辈留下来的田产,不然就只能到处帮工,过着居无定所、朝不保夕的生活,微薄的的收入就很难有机会翻身。因为家族和族群兴盛仰仗者世袭的土地(孔子及以前的时期还有世袭的社会地位),那些掌握着土地的老者的重要性当然也就是不言而喻的了。但那时也只有极少数的家族有土地继承,国即是家,对于不是国家主人的占多数的民众来说,其实并没有多少重要的物品需要继承的,所以这些家庭的老者如果一直活着,就成为了本来就没有多少资产的家庭的生活包袱和负担,甚至会因此一贫如洗,如同被戎人劫掠过一样,当然就有当时社会的那种流行说法。

但春秋时期,社会已出现一些变化,各诸侯国之间激烈竞争,那些只由世袭贵族把持的国家中,战争参加者只能是利益攸关的贵族阶层,其他人没有积极性。为了在这种竞争中获胜,甚至只是避免被割地或兼并,世袭的贵族们就只能让出部分利益,用来激励其他人的参与热情,其中就包括让世袭家族外的很多人也拥有土地及继承权,造成社会的重大变革。这种社会体制的巨变,慢慢积累,也就促使社会风俗的改变,至少那些已拥有了土地的家族不再会让老人外居等死了(那是土地拥有者),然后逐渐向没有土地的家庭推广,“老而不死是为贼”的说法也就不适合了,所以孔夫子需要加以“注解”,是指特定的,“幼而不孙弟,长而无述焉”就是条件,把其自认为的“礼”加入其中了。当然,在当时的社会下,这些改变还只是“萌芽”,并没有成为“普遍”,等到了秦朝吞灭六国实行郡县制,不再有世袭的诸侯国,除了皇族外也没有了靠世袭取得的贵族地位。后来汉朝建立,延续了很多秦朝的制度,也确立了数量很大的已取得土地的人拥有土地的继承权,这时需要一种新的社会制度相配合,这就是“孝道”。汉朝的绝大多数皇帝的谥号其实都包含一个“孝”字的,强调“孝治天下”,弊除在绝大多数人没有土地及继承权情形下的不人道的风俗,要求敬养老人,加强家族观念,而在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条件下,这种制度更合理也可以承受。随着汉朝持续的时间很长,这套习俗也逐渐被很多地方的民众所接受和认知。

孝是什么?《论语》中有多处说法:“生,事之以礼;死,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。”“今之孝者,是谓能养。至于犬马,皆能有养;不敬,何以别乎?”“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。”看来,春秋时期,对孝的认识还是能养老,孔子认为应敬养,也就是以恭敬的态度养老,死后要有隆重的葬礼,还要按时去祭祀,而且要遵从留下的规矩。战国时期,孟子的对孝道有不同的说法,比较有名的有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,但并说其他两种不孝是什么。而在另一处,孟子则提出了五个不孝:“惰其四支,不顾父母之养,一不孝也。博弈好饮酒,不顾父母之养,二不孝也。好货财,私妻子,不顾父母之养,三不孝也。从耳目之欲,以为父母戮,四不孝也。好勇斗,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”核心其实就是两类,一是不照顾父母生活,二是连累到父母。综合来说,能够照顾父母的生活,安分守己不给父母带来麻烦祸端 ,能够延续血脉,就是孝道了。从汉代以后,孝道就开始逐渐强化,从《孝子传》,直到元代的“二十四孝”,脱离“中庸”,在明清走向了极端。

为何游牧民族统治的元代,孔子被“封王”,还出现了“24孝”,当然是为了加强统治。人数少的人要统治人数多的人,面对的是明的暗的各种抵抗,为了维持统治,武力压制只是一个方面,而让多数人不敢抵抗、不想反抗才是根本,因此要加强思想上的统治。传统的农耕生活是以家族聚集方式进行的,很讲家族亲情,讲孝道,利用这种传统文化,并加强之,使最易出现不顺从的年轻人能够绝对服从老年人,而且个人的反抗就会株连整个家族,那么年轻人遵从了“孝道”也就会安分守己,当然就不会想着反抗了。

在土地继承的家族农耕时代,“孝道”,甚至是极端的那种,实施起来并没有太大难度的。重农抑商,绝大多数人只能依赖土地过活,老人不高兴(甚至被挑拨离间)都可能被剥夺继承权,那么生活就没有指望了,就是对老人的一些言行再不满意也唯有忍一时。但到了近现代,因为西方文明的侵入,旧有的家族为主的小农经济逐渐解体,更多的人走入城市,工商业繁荣,农业比重及从事的人口逐渐下降,虽然还有一些家族靠祖辈财产在工商业中占据优势地位,但越来越多的人则是依靠个人的努力获得财产及地位,与家族并没有直接关系,并不需要和仰仗继承,使旧有的数千年的“孝道”为主的传统文化受到极大的挑战,因为能有效实施的生活方式和经济因素已经不存在了。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。

在西方社会,并没有“孝道”,但很多老人还是得到较好的照顾的,主要是依靠社会的保障体系。当然,拥有较多财产的老人得到的照应更好,特别是来自那些指望继承财产的子女们的。但更主要是因为西方数百年的发展,积累了足够的财富,能建立起国家层面上的制度保障,惠及多数老人,直到终老。特别是那些生活已不能自理的老人,甚至依靠辅助医疗设备才能维持生命的,每天的花费是巨大的,在西方也不是每个家庭都可以承受,如果没有国家层面的制度,也是不可能实施的。而在中国,这几十年虽然经济发展很快,也积累了不少财富,但还不能保证绝大多数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过上体面的生活,当然也就没能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保障上进行较多投入,造成老人(包括残疾人、病人)基本靠家庭的能力和财力来支撑,确实也使很多家庭因此背负了超出承受力的负担,一个家庭因此一贫如洗的并不少见,这种情况下,只强调“传统文化”和“道德”是隔靴搔痒,不能有实际意义。

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”,是流传数千年的美好愿望,但现在却遇到了新的难题。像某些“专家”所说,重提数千年的“传统文化”甚至加强,能否解决问题?“老而不死是为贼”,希望不要成为很多家庭的现实。

Copyright@dwenzhao.cn All Rights Reserved   备案号:粤ICP备15026949号
联系邮箱:dwenzhao@163.com  QQ:1608288659